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辽宁曝光4批次问题食品 来自大连、海城、锦州三地

辽宁曝光4批次问题食品 来自大连、海城、锦州三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0-30 16:1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10月29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公布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曝光了4批次问题食品,来自大连、海城、锦州三地。
   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9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公布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曝光了4批次问题食品,来自大连、海城、锦州三地。
 
  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水果制品有3批次,其中,由锦州市合利工贸有限公司太和分公司(分装)生产的、锦州市凌河区洪霞合利干果食品批发部销售的2批次圣女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检出值分别为0.59g/kg、1.8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35g/kg。
 
  还有1批次水果制品为海城市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片,该产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根据《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中规定,蜜饯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3,M=104CFU/g的规定。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为水产制品,由大连全顺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连市双兴综合批发市场海兴商行销售烤鱼片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检出值为11μg/kg。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鱼类特别是海洋鱼类中存在天然胺类物质氧化三甲胺,在氧化三甲胺还原酶、腐败细菌特别是兼性厌氧菌的作用下,氧化三甲胺脱氧被还原成三甲胺,三甲胺是海洋鱼类腐败的恶臭成分,可经亚硝化反应生成亚硝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不高于4.0μg/kg。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相关报道: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44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8-10-30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