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安徽省合肥市食药监局:关于杠岗香食品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

安徽省合肥市食药监局:关于杠岗香食品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1-22 13:12 来源:合肥市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针对2018年11月16日上午网络视频反映的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关问题,合肥市食药监部门采取查封在库食品原料和成品、现场检查、抽样送检等措施,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针对2018年11月16日上午网络视频反映的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关问题,合肥市食药监部门采取查封在库食品原料和成品、现场检查抽样送检等措施,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该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所生产的料理包为速冻调制食品(执行标准SB/T 10379-2012),产品经配料、熟制、包装、巴氏杀菌、速冻而成,加热后即可作为菜肴食用。
 
  2、该企业库存的排骨、牛肉、大豆分离蛋白等食品原料进货验证资料齐全,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查阅一年来的冷库温度监测记录未发现异常。2018年该企业采购使用过的排骨粒生产日期介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5月30日之间,均在保质期内(保质期12个月),购进单价20.5-22元/公斤。剩余库存的排骨粒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
 
  大豆分离蛋白属于普通食品原料,可用于料理包生产。该企业将其用于牛肉类料理包制作,与调味料一起采取注射滚揉或直接滚揉工艺加入,起到改善口感、调味等作用。
 
  3、抽检结果。对该企业在库的食品原料和成品进行全面抽样送检(共计12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4、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存在下列问题:
 
  (1)生产车间地面破损不平整,有积水。
 
  (2)生产环节操作存在不规范:部分待解冻物料直接接触地面;拌揉腌制中存在半成品落地,捡起后直接使用;徒手转运腌制物料及料液,转运工具直接放置地面;接触过地面的托盘叠放于半成品上。
 
  (3)人员卫生管理不规范:部分操作工工作服不整洁,包装工口罩佩戴不规范,包装操作时使用手机。
 
  5、行政处罚情况。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目前,合肥市食药监部门已启动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

      相关报道:合肥市食药监局关于杠岗香食品有关问题的调查通报
日期:2018-11-22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