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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农牧〔2019〕1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3-06 11:54 来源:江苏农业网 原文: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省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省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畜牧兽医各项工作,我厅制定了《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5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
 
  附件:
 
  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19年江苏畜牧兽医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一推三保四提升”,持续优布局、调结构、转方式、夯基础、提质量、强监管,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攻坚战,加快构建产业布局合理、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友好、产品供给安全和支撑保障有力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奋力开启绿色畜牧业跨越式发展新篇章。主要工作目标是:全省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比重达到7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比重达到62%,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聚焦提质增效,着力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供给保障”的原则,科学规划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布局,着力推动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落地见效。鼓励各地借鉴扬州市将永久性生猪养殖基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响水县以县为单位统一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基地,以及常州市金坛区村企共建美丽牧场的做法,多措并举,部门配合,积极落实畜禽养殖用地。苏南和苏中部分畜产品自给率较低的主销区要对标猪肉自给率目标任务,破解资源要素约束,统筹谋划增量发展,在规模种植基地或现代农业园区内规划建设一批农牧循环型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提升畜产品保供能力。徐宿淮、沿海地区要主动对接大型养殖企业集团,布局发展全产业链经营。
 
  (二)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优化调整生猪屠宰产能布局,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建设,鼓励苏南生猪屠宰产能向苏中苏北生猪养殖主产区转移,逐步形成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屠宰加工新格局,推动肉品保障由调猪向调肉转变。以“五化四有”建设标准为目标,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管理,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不合格牛羊家禽屠宰场点的清理。严格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规模畜禽千亿产业规划实施。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依托龙头企业引领规模养殖调优调强,稳步提升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鼓励和支持立华、温氏、新希望、正邦等大型企业扩大“公司+农户”合作经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引导中小场户扩规模、上水平,发展专业化或种养结合型家庭牧场。引导畜禽养殖、饲料兽药和屠宰加工企业向上下游延伸,或合作抱团发展,延伸产业链条。积极拓展畜牧业多功能性,引导畜禽养殖与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文化体验等深入融合,提升价值链。
 
  二、坚持“三个更严格”,奋力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
 
  (四)以更严格的要求落实三大责任。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推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层层传递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持以县为单元,重点推进镇(乡)、村两级防控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真正做到守土尽责。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协调各相关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各尽其职、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查处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养殖、贩运、屠宰等生产经营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和监管要求,严厉查处无证出栏、无证屠宰、无证运输、无证销售、私自处置病死猪造成疫情扩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以更严格的要求落实生物安全措施。坚持不懈抓好泔水禁喂,加强餐厨废弃物禁喂的监管与打击,清除违规饲养场户。坚持不懈严格调运监管,严格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督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严把生猪入场关和建立检测制度。坚持不懈强化“两场”生物安全措施,监督和指导“两场”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建设,做好“两场”周边环境净化,严格“人车物”管理,强化种猪引种和调运管理。坚持不懈强化各环节消毒,督促和指导养殖、流通及屠宰等环节完善消毒制度,落实岗位责任,规范消毒操作。坚持不懈抓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行动,推进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加强无害化处理的信息化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乱抛乱丢及贩卖病死猪的违法行为。坚持不懈开展监测排查,加强县级动物疫控机构检测能力建设,实现屠宰、养殖、无害化处理及饲料生产等环节全覆盖,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实施检测合格准出制度,督促饲用猪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落实管控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经授权许可参与服务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检测需求,探索授权种猪场、规模养殖企业开展自检。
 
  (六)以更严格的要求开展“两项”专项行动。推进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举办全省动物检疫技能大赛,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严厉打击倒卖证章标志、隔山开证、未检疫出证、伪造检疫结果等违法行为,全力打造一支水平过硬、作风优良的兽医队伍。规范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专项行动,强化外埠生猪及其产品入苏备案和指定通道签章监管,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督促生产经营主体遵守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疫情报告和处置等规定,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七)统筹抓好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稳步推进《江苏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落实重点疫病防治计划和指导意见。科学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日常防疫,组织实施春、夏、秋集中防疫行动。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开展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和示范。大力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全省畜牧养殖县以县为单位80%以上参与试点。加强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控,推进全省布病、奶牛结核病“两病”净化工作。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延伸绩效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突出资源化利用,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八)整建制推进资源化利用。以整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抓手,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配合,对标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建立规模场年度清单,开展检查认定,确保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推动各地制定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整县推进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2017年率先实施的4个畜牧大县要全部完成项目扫尾和验收工作,2018年启动的18个畜牧大县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非畜牧大县要抓紧用好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尽快落实具体项目,切实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按国家要求,于今年底完成 “十三五”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任务。
 
  (九)完善资源化利用途径。继续开展“千场百园”工程,重点推动生猪和奶牛粪污全量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利用,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田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购置粪污运输车等公益性设施设备,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农用有机肥使用。大力推广异位发酵床处理模式,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粪污处理中心和有机肥厂,推动建立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
 
  (十)构建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各地参照海安乡镇站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一图一表一册一单”模式进行管理,加强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鼓励借鉴苏州市、无锡市等做法,将规模养殖场检查认定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对粪污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升监管水平。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逐级开展2018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措施落实,努力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
 
  (十一)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和疫病防控,稳定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生产能力,保护好基础产能。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苏南及苏中部分地区加快建设一批生猪规模养殖基地,稳定提高猪肉自给率。苏北、苏中等主产区,尤其是生猪调出大县,利用和发挥政策优势,进一步扩能增效,增强生猪生产综合能力。加强生猪产销形势研判,强化信息预警,指导养殖场户有序补栏,提振养殖信心。
 
  (十二)加快推进奶业振兴。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办推进奶业振兴《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和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若干意见》,推动各地研究制定奶业振兴落实举措。加快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支持中小奶牛养殖场升级改造。引导奶牛主产区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生产。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开展乳制品公益宣传。加强对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运输等重点环节监管。鼓励有条件的主产区探索开展生鲜乳第三方检测等试点。
 
  (十三)组织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进一步完善生态健康养殖标准体系,制定生猪等主要畜种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指导规模养殖场加快标准化改造,推广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加快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畜禽生产水平。全面普及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生态健康养殖场考核评估和动态监管,持续开展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和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着力打造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过程管控、产品安全的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全省新增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场500家以上,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比重达到62%。
 
  (十四)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32家试点养殖场做好减抗实施工作,集成推介一批减抗养殖新技术、新模式和替抗产品。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管理工作,全面实现经营企业二维码追溯管理,扩大养殖企业二维码追溯管理试点范围。加强畜禽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预警评估。强化饲料企业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做好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严厉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行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蜂业质量提升项目。
 
  五、立足机制创新,有力提升“四项”支撑保障能力和水平
 
  (十五)提升政策保障能力。在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各地要强化政策配套,围绕非洲猪瘟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强化资金聚集,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各类财政支农专项重点向生猪产业倾斜,支持种猪场、规模猪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扩能增效,加强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疫病净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扶持力度。严格项目监督管理,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评价,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确保发挥预期效益。
 
  (十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以国家核心育种场为龙头,健全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推进种猪、奶牛等生产性能测定,加快苏淮猪等畜禽新品种推广。探索开展地方猪遗传资源生物技术保存的途径和方法,确保家畜遗传资源安全。围绕产业技术需求,集成推广一批 “两节一增”、非洲猪瘟综合防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并通过示范展示、观摩交流等方式,实现技术快速推广应用。
 
  (十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强化饲料生产许可审批委托下放后的管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兽医服务和市场主导的经营性兽医服务相结合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新格局。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壮大多种形式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完善畜牧业生产监测方案和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监管监测一体化制度,推进部级畜牧统计监测政府购买服务。
 
  (十八)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全省畜牧兽医信息化‘一张网’建设行动”,全面提升畜牧业数字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围绕畜禽生产、流通经营、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整合现有畜牧兽医信息资源,加快省级管理平台模块功能研究和设计开发,做好硬件配置,建立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可追溯体系。做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升级扩容,在重点监管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省级平台,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利用过程监控试点,实现在线化管理、可视化监控、证据可保存可追溯。加强对各类监管数据有效挖掘、准确分析和科学运用,实现资源共享、实时服务、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日期:2019-03-06
 
 地区: 江苏 中国
 行业: 畜禽肉品
 标签: 中央 畜牧
 科普: 中央 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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