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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3-19 10:29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7号)涉及福建省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7号)涉及福建省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宁易购赢图零食专营店(经营者为厦门赢图科技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星芙(龙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南瓜籽坚果酥沙琪玛产品
 
  经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厦门赢图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星芙(龙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南瓜籽坚果酥沙琪玛;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27日;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月12月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赢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24盒,已全部销售。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月12月1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龙海市诚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55盒,已全部销售,该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了召回公告。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长城分店销售的对虾产品
 
  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长城分店销售的对虾;购进日期为2018年10月29日;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1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长城分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14斤,已全部销售。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三、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销售的广澳?梅产品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销售的广澳?梅;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11月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进行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50袋,已全部销售。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9日
日期: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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