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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4-09 09:40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号),涉及安徽3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号),涉及我省3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含山县香辣福调味品厂生产的纯芝麻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5133219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纯芝麻油;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江宁区东山新华南北货经营部;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含山县香辣福调味品厂;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8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苯并[a]芘。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马鞍山市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含山县香辣福调味品厂的调查。于2018年11月14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生产55.44公斤,全部销售完毕。2018年11月20日,安徽康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马鞍山市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20日对含山县香辣福调味品厂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纯芝麻油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鉴于该企业初次违法,无主观故意,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予以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6元;2.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企业芝麻油的生产方式为分装,排查原因为企业从和县西埠明平调味品厂购进的用于分装的芝麻油有问题导致产品不合格,和县西埠明平调味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19年1月9日注销。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强进厂原材料检验、把关,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8746010.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hsxzwgk.mas.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c4533f9c632a3e85cf03f89.html
 
  二、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销售的香辣牛肉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5133090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香辣牛肉干;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周口康福食品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的调查。于2018年11月14日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购进1.96公斤,库存0.49公斤。2018年11月14日,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4日对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香辣牛肉干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选择更优质的食品供货商,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8745158.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zwgk.hefei.gov.cn/zwgk/public/spage.xp?doAction=view&indexno=396121991/201903-00029
 
  三、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销售的泡椒凤爪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5132958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泡椒凤爪;涉及被抽样单位为: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涉及标识生产企业为:南京年润食品销售中心;涉及标识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18日;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的调查。于2018年11月13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共购进50公斤,全部在店内进行销售。2018年11月13日,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发布了召回通知。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2日对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该企业销售的泡椒凤爪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不知道所销售的泡椒凤爪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为生产环节原因。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选择更优质的食品生产厂家,严把索证索票关,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相关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已分别公布。
 
  风险控制情况公示网址: http://www.ada.gov.cn/4117966/18745093.html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
 
  http://zwgk.hefei.gov.cn/zwgk/public/spage.xp?doAction=view&indexno=09961145X/201902-00019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
日期:2019-04-09
 
 地区: 安徽 中国
 行业: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督 管理 食品
 科普: 监督 管理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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