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湖南崇盛优加城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衡阳市瑞波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米,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湖南阳光华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阳光华利永州鱼粉,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衡阳、永州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衡阳、永州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 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