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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查处11家使用非食品用途的液氮生产、销售冰淇淋的连锁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5-20 11:5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原文:
核心提示:5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查处了11家违反《食品卫生法》,使用非食品用途的液氮生产、销售冰淇淋的连锁店。
  食品伙伴网讯 5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查处了11家违反《食品卫生法》,使用非食品用途的液氮生产、销售冰淇淋的连锁店。
 
  韩国法规中规定:生产食品时,氮作为包装、瞬间冷却的食品添加剂,在终产品中不得有残留。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对冰淇淋加盟连锁总店和连锁店等24家连锁店进行了检查,结果查处11家非法将非食品添加剂的液氮混入冰淇淋原液中的连锁店(休闲餐饮店)同时,经调查发现,这是总店直接与2家液态氮销售企业(SK综合gas、ATS gas)签约后,要求其向首尔、京畿等地的11家连锁店(Voila)供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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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20
 
 地区: 韩国 亚洲
 行业: 饮料
 标签: 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 冰淇淋 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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