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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一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7-03 08:12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次抽样时间为2020年3月至4月,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2769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433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2219项次,抽检合格率为96.0%。发现不合格样品112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均为蔬菜制品(干制食用菌),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均为品质指标(水分)
  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制定了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的工作目标,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监督抽检计划的制定突出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针对既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品种、项目和舆情关注热点开展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样时间为2020年3月至4月,共抽检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2769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433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2219项次,抽检合格率为96.0%。发现不合格样品112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均为蔬菜制品(干制食用菌),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均为品质指标(水分)。根据以往抽检结果,发现食用菌干制品水分不合格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加强深圳市流通环节集贸市场售卖食用菌干制品中水分的风险监测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往年国家总局及深圳市风险监测情况,对深圳市流通环节集贸市场销售的食品进行了靶向性监测,通过靶向性精准筛查,出现干制食用菌批量水分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近期深圳天气多雨潮湿,干制食用菌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包装密封不严导致;其次,散装干制食用菌在售卖过程中反复开合包装物也会导致空气中湿气进入包装,商家在运输、贮存商品过程中要做好防潮措施。水分超标短期内不会对食用者身体产生危害,但可能会使产品易发生霉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在购买此类商品时按需购买,尽快食用,以防囤积过多储存不当造成发霉变质。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餐饮食品20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蛋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24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豆制品154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方便食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罐头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酒类15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粮食加工品721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肉制品20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乳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食糖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食盐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食用农产品96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3批次,未检出不合规格样品。
 
  17.共抽检蔬菜制品40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1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18.共抽检水产制品27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水果制品148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速冻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糖果制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调味品232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储存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此外,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储存和食用此类食品(干制食用菌)时应注意:
 
  (一)尽量选择到综合性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等购买食材或包装食品。购买时,市民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购买干制食用菌时要观察外形、色泽,必要时可闻气味。观察的重点是看产品是否有霉变,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大量的食用菌破碎,看包装底部是否含有大量的泥沙、杂草、死的昆虫,用鼻子闻是否有特别异常的气味。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三)选购食品时购买量应适中,不宜一次性囤积过多食品。潮湿的环境中食品保存不当易吸潮导致发霉变质,保质期缩短。为保持所购食品的营养和风味,储存时注意防潮处理,食品开封后请尽快食用。
 
  (四)干制食用菌如泡发不当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应使用干净的容器和水泡发干制食用菌,一次不宜泡发过多,泡发时间建议不超过4h,泡发好后要及时煮熟食用;如需过夜,应放在冰箱冷藏室;泡发后如果发现耳片发黏、软、无韧性或有异味,一定要丢弃,食用变质的银耳或木耳有食物中毒的风险。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抽检不合格信息
 
  2.   抽检合格信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日期: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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