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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2-05 10:43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等3类食品3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等3类食品3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安庆、蚌埠、合肥、黄山、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庆、蚌埠、亳州、滁州、广德、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蚌埠市固镇县刘集金润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麦磨坊食品厂生产的鲜切吐司面包(奶香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蚌埠市固镇县刘集金润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麦磨坊食品厂生产的鲜切吐司面包(胡萝卜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沃尔玛(安徽)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亳州魏武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合肥市庐江县钟记食品厂生产的糯米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山市兴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春意满黄山烧饼(烘烤类糕点)(甜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山市兴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春意满黄山烧饼(烘烤类糕点)(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安庆潜山市皖山散装食品专柜销售的、标称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范冲汪记食品厂生产的糯米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滁州市琅琊区华成超市销售的、标称蚌埠市怀远县金玉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伍仁加冰月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滁州市琅琊区华成超市销售的、标称蚌埠市怀远县金玉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香油伍仁月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标称安徽雅润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四季春奶茶(奶茶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合肥金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丝袜奶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合肥市新站区的客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香格利食品有限公司(安庆)生产的荣之源猕猴桃复合果汁饮料,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
 
日期:20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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