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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2-10 09:54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中,检出淘宝网丽坤酒厂(经营者为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张丽坤百货超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绥化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原浆酒散装白酒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中,检出淘宝网丽坤酒厂(经营者为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张丽坤百货超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绥化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原浆酒散装白酒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淘宝网丽坤酒厂(经营者为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张丽坤百货超市)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绥化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原浆酒散装白酒(生产日期2017年10月8日)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经营者信息:淘宝网丽坤酒厂(经营者为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张丽坤百货超市),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内,经营网址: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09.2.0.0.79eb2e8dkXjl2P&id=557311407191&_u=r23mj4t2f051。
 
  标称生产企业信息:绥化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工业园区1号。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经调查,标称生产企业绥化老窖酒业有限公司未生产过570ml规格的五粮原浆酒散装白酒;淘宝网丽坤酒厂(经营者为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张丽坤百货超市)销售不合格五粮原浆酒散装白酒3.42公斤,库存1.58公斤,经营者已组织召回,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经营者购进绥化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0度散装白酒后,自行勾兑灌装为53度五粮原浆酒散装白酒在淘宝网销售。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4日对淘宝网丽坤酒厂(经营者为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张丽坤百货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淘宝网丽坤酒厂(经营者为绥化市北林区张维镇张丽坤百货超市)自行勾兑、灌装、销售不合格五粮原浆酒散装白酒且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8元、2.没收违法勾兑的散装白酒1.58公斤、玻璃器皿1个、570ml塑料瓶13个及商标标识36个、3.罚款人民币15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绥北市监处字〔2020〕210 号)。
 
  2020年12月7日
 
日期: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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