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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2-18 11:38 来源: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盘锦市9家食品经营企业,1家食品生产企业。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0年辽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级转移支付任务)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盘锦市3家食品经营企业。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盘锦4家食品经营企业,1家食品生产企业。
  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9家食品经营企业,1家食品生产企业。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0年辽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级转移支付任务)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3家食品经营企业。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4家食品经营企业,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对18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兴隆台区诚顺缘百货超市经营的南糖北豆(冰棍)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诚顺缘百货超市经营的南糖北豆(冰棍),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诚顺缘百货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南糖北豆(冰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诚顺缘百货超市经营的该批次南糖北豆(冰棍),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南糖北豆(冰棍)做任何处理,货到后直接放到冰柜冷冻室中了,冷冻温
 
  度在-22度和-24度之间,符合产品要求的温控条件。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二、盘锦靖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靖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执法人员经多次对盘锦靖洋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地址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经营地址无人经营,大门已锁。拨打该公司预留电话,该电话号码是空号。因无法联系到该公司人员,无法有效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中止案件调查。

  三、盘锦市兴隆台区滨河超市经营的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奶提子(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滨河超市经营的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奶提子(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滨河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奶提子(冰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店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滨河超市经营的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奶提子(冰棍),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店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该批次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和奶提子(冰棍)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没有对该批次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和奶提子(冰棍)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冷冻柜内温度符合该批次靖洋奶糖(奶糖口味雪糕)的和该批次奶提子(冰棍)的贮存温度条件。该店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索证索票齐全,加强员工的管理,认真看好贮存食品的冷冻柜,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贮存条件,做守法经营业户。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四、盘锦市兴隆台区润诚食品店生产的江米条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润诚食品店生产的江米条,酸价(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6.5mg/g, 标准指标≤5mg/g,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润诚食品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江米条行为,违反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与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润诚食品店生产的江米条,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店分析抽检不合格原因,一种原因是食品原料生产厂家存放过久或存放不当造成的,也可能我店存放不当造成的,具体不合格原因无法确定。目前该店已不再生产江米条。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五、盘锦市兴隆台区诚顺缘百货超市经营的江米条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诚顺缘百货超市经营的江米条,酸价(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6.5mg/g, 标准指标≤5mg/g,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诚顺缘百货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江米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诚顺缘百货超市经营的江米条,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该批江米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江米条做任何处理,均不会产生上述不合格的情况。该超市承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能够说明进货来源,一但抽检不合格,能够配合执法人员追根溯源。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六、盘锦市兴隆台区钻井市场崔飞摊床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钻井市场崔飞摊床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 项目实测值5.0mg/kg,标准指标≤2.0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钻井市场崔飞摊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扇贝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经查,该摊床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钻井市场崔飞摊床经营的扇贝,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摊床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摊床分析了该批次扇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确认非我店工作人员行为导致,我店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次扇贝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该摊床承诺一定要增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在购进食品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七、兴隆台区魏春荣水产品商行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魏春荣水产品商行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 项目实测值4.0mg/kg,标准指标≤2.0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兴隆台区魏春荣水产品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扇贝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经查,该商行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兴隆台区魏春荣水产品商行经营的扇贝,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商行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商行分析了该批次扇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运输、销售的过程中,没有用任何的药物,没有受到污染。该商行承诺一定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加强管理,做到守法经营。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八、兴隆台区随缘水产品经销处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随缘水产品经销处经营的扇贝,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3.1mg/kg,标准指标≤2.0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兴隆台区随缘水产品经销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扇贝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经查,该经销处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兴隆台区随缘水产品经销处经营的扇贝,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经销处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经销处分析了该批次扇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销售的过程中,没有用任何的药物,没有受到污染。该经销处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一定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加强管理,做到守法经营。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九、兴隆台区张明水产商行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张明水产商行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 项目实测值3.4mg/kg,标准指标≤2.0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兴隆台区张明水产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扇贝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经查,该商行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兴隆台区张明水产商行经营的扇贝,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商行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商行分析了该批次扇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次扇贝打药及作任何处理,不合格原因不是我商行人为造成的,可能是海洋污染造成的。该商行承诺将积极整改,在以后的经营中,一定严格把好进货关,在购进食品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兴隆台区樊云峰海货摊床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樊云峰海货摊床经营的扇贝,镉(以Cd 计) 项目实测值5.1mg/kg,标准指标≤2.0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兴隆台区樊云峰海货摊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扇贝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经查,该摊床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兴隆台区樊云峰海货摊床经营的扇贝,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摊床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摊床分析了该批次扇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确认非我店工作人员行为导致,我店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次扇贝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该摊床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将积极整改,在购进食品时,把好进货关,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一、兴隆台区大滨河生活超市店经营的奶香馒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 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大滨河生活超市经营的奶香馒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兴隆台区大滨河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香馒头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兴隆台区大滨河生活超市经营的奶香馒头,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该批次奶香馒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因进货量较少,直接放到冷冻柜内,冷冻柜内温度符合该食品的贮存条件零下18度,所以从我们的销售环节上分析,不会产生上述不合格的情况。该超市已停止经营此种食品,在以后的经营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索证索票齐全,做到知法、懂法、从而守法。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二、兴隆台区大滨河生活超市店经营的每日坚果沙琪玛霉菌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0年辽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级转移支付任务)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兴隆台区大滨河生活超市经营的每日坚果沙琪玛,霉菌项目实测值3.0×102CFU/g,标准指标≤150 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兴隆台区大滨河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每日坚果沙琪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兴隆台区大滨河生活超市经营的每日坚果沙琪玛,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该批次每日坚果沙琪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该超市已停止经营此种食品,在以后的经营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索证索票齐全,做到知法、懂法、从而守法。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三、盘山县胡家镇可乐百货超市经营的大奶糕(冰棍)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山县胡家镇可乐百货超市经营的大奶糕(冰棍),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山县胡家镇可乐百货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奶糕(冰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山县胡家镇可乐百货超市经营的大奶糕(冰棍),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该批次每日坚果沙琪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次大奶糕(冰棍)作任何对商品质量影响的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冷柜内温度符合该食品的贮存条件零下18度以下,从销售环节上分析,不会产生上述不合格的情况。该超市已停止经营此种食品,在以后的经营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四、盘山县吴家镇爱购生活超市经营的湿粉条类制品(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0年总局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山县吴家镇爱购生活超市经营的湿粉条类制品(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实测值393mg/kg, 标准指标≤200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山县吴家镇爱购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湿粉条类制品(拉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经查,该超市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山县吴家镇爱购生活超市经营的湿粉条类制品(拉皮),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超市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超市分析了该批次湿粉条类制品(拉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次湿粉条类制品(拉皮)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在以后的经营中,该超市要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索证索票齐全,做守法经营业户。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五、盘山县吴家镇冰爽一夏雪糕批发店经营的东北大咖(蜜瓜口味)雪糕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按照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0年辽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级转移支付任务)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山县吴家镇冰爽一夏雪糕批发店经营的东北大咖(蜜瓜口味)雪糕,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山县吴家镇冰爽一夏雪糕批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东北大咖(蜜瓜口味)雪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店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山县吴家镇冰爽一夏雪糕批发店经营的东北大咖(蜜瓜口味)雪糕,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店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店分析了该批次东北大咖(蜜瓜口味)雪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食品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冷柜的贮存温度符合食品要求。该店已承诺加强员工学习和培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六、盘山县吴家镇冰爽一夏雪糕批发店经营的菠萝炫(冰棍)、草莓恋(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0年辽宁盘锦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山县吴家镇冰爽一夏雪糕批发店经营的菠萝炫(冰棍)和草莓恋(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山县吴家镇冰爽一夏雪糕批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菠萝炫(冰棍)和草莓恋(冰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店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山县吴家镇冰爽一夏雪糕批发店经营的菠萝炫(冰棍)和草莓恋(冰棍),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店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店分析了该批次菠萝炫(冰棍)和草莓恋(冰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食品作任何处理,也没有造成污染,冷柜的贮存温度符合食品要求。该店已承诺加强员工学习和培训,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七、盘锦市兴隆台区晋瑀雪糕饮料零售店经营的一毛五雪糕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按照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0年辽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省级转移支付任务)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锦市兴隆台区晋瑀雪糕饮料零售店经营的一毛五雪糕,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晋瑀雪糕饮料零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毛五雪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经查,该店能够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保存了相关凭证,并且不知道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晋瑀雪糕饮料零售店经营的一毛五雪糕,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该店张贴了召回公告,并没有消费者退货。该店分析了该批次一毛五雪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在购进、贮存、销售的过程中,没有对该批次一毛五雪糕作任何对商品质量产生影响的处理,冷冻柜内温度符合该食品的贮存条件。该店已承诺在以后的经营中,严格按照食品贮存温度的标准要求去做,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索证索票齐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十八、盘山县太平街道大蓉和万州烤鱼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盘(直径13cm)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市级本级)2020年辽宁盘锦盘锦市食品监督抽检计划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盘山县太平街道大蓉和万州烤鱼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餐盘(直径13cm),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盘山县太平街道大蓉和万州烤鱼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自消毒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盘山县太平街道大蓉和万州烤鱼店分析了餐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清洗不餐具时不彻底或者是餐具放置时间太长没有用罩盖好,保管不当造成的。该店现已进行整改,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增加对餐具清洗的时间,放入消毒柜的餐具,一定达到消毒时间,确保消毒环节到位,还要加强对餐具的存放和使用环节的管理。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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