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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3-29 15:29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5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饮料、蛋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5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饮料蛋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胤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南京市江宁区众民水产销售中心销售的黑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南京市栖霞区李秀芬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南京全交汪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银桂香鸭食品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生产的桂花牌烧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六、南京市秦淮区郭改云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2021年第12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日期: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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