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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21 10:37 来源: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宿迁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宿迁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宿城区景红泰水产店(负责人:张红)抽检的鲈鱼
 
  1.抽检基本信息。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实际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风险控制情况。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宿城区景红泰水产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鲈鱼3kg,已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能实际召回。
 
  3.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3元及罚款5000元的决定。
 
  二、在沭阳县沭城王建友小吃部抽检的油条
 
  1.抽检基本信息。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加工日期为2020年10月3日。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2.风险控制情况。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沭阳县沭城王建友小吃部共生产加工该批次不合格油条200根,已全部销售完毕。因油条为现制现售食品,已全部销售,无消费者退货,未能实际召回。
 
  3.核查处置情况。沭阳县沭城王建友小吃部生产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在东台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粱垛超市抽检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名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革命老酒
 
  1.抽检基本信息。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06日。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风险控制情况。宿迁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宿迁市洋河镇名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白酒300箱(6盒/箱,500ml/瓶),已销售完毕。因该批次白酒为2年前产品,已全部销售,未能实际召回。
 
  3.核查处置情况。鉴于涉案白酒是宿迁市洋河镇名酿酒业有限公司2018年10月06日生产并销售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宿迁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日期: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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