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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广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6-12 08:5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21〕6号)要求,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自治区供销社,南宁海关、广西银保监局,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贸促会、广西科协,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6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了《2021年全国食品
各市食品安全办,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检察院,广西广播电视局,广西银保监局,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贸促会、广西科协: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21〕6号)要求,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自治区供销社,南宁海关、广西银保监局,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贸促会、广西科协,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6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了《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广西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广西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俭以养德、诚信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食品安全更需要尚俭崇信、德法并举。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的需求不断提升,必须坚持“四个最严”,严格源头治理,严格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既要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又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勤俭节约,营养膳食,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传播尚德守法正能量,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自治区层面。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等26部门组织开展,共同制定《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自治区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活动。
 
  (二)市、县级层面。各地食品安全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照自治区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按照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增强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协(学)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传播活动。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请各市、自治区主办单位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于7月5日前报送自治区食品安全办。
 
  联系人及电话:谢华 0771—5842295,13607712722;黄东裕 18277815973。
 
  传真:0771—5870331;邮箱:gxsab2011@163.com
 
  附件:1.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自治区层面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2.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文件下载:
 
日期: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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