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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指南》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6-18 17:22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原文:
核心提示:2021年5月,《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指南》(计划号:20211011-T-469)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已列入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该标准由全国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13)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2021年5月,《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指南》(计划号:20211011-T-469)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已列入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该标准由全国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13)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指南》拟规定食品生产物料的标识要求,包括食品生产物料标识相关术语和定义,食品生产物料信息标识的分类、构成、使用和管理,物料状态标识的分类、形式、使用、控制以及物料标识的电子化管理等内容。为广泛吸收食品生产领域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充分依托各方资源开展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标准化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已立项国家标准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共同参加标准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标准项目介绍
 
  标准名称:《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指南》,计划号: 20211011-T-469。
 
  二、报名要求
 
  每单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两人。报名参加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应能为国家标准的起草提供以下资源支持:
 
  1. 技术专家支持:参与单位应为国家标准的起草提供专家支持,所推荐专家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能保障其充分参与国家标准制定过程并完成分担的技术任务;
 
  2. 经费支持:参与单位应能根据国家标准项目的起草、审定、宣贯等工作需要,通过承办会议、邀请专家等方式分担标准制定的费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指南》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组建起草组。
 
  三、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指南》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 2021年7月15日之前将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强、戴岳;
 
  联系电话:010-58811643、010-58811422;
 
  电子邮件:daiyue@cni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邮编 100191。
 
 
  《食品生产物料标识指南》标准起草工作组
 
  2021年6月16日
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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