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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1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7-29 13:53 来源: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共240批次样品,抽检食用农产品210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抽检糕点12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糕点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共240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210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抽检糕点12批次,检出1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玉林金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不合格项目为灭蝇胺,检测结果为0.8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
 
  (二)博白县英桥镇麦香坊手感烘焙西饼屋销售的“蛋糕螺”,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结果为1.9g/kg,标准规定为≤0.5g/kg。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日期: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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