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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一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0-12 14:27 来源: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贵阳市的1家食品生产和1家食品经营企业。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食品生产和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健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湿粉条)、土豆粉(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州健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3-11的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为2021-05-29的土豆粉(粉条),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及其钾盐和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土豆粉(湿粉条)”等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减轻的行政处罚:没收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2021.03.11,包装规格:180克/袋)共计1110袋、土豆粉(粉条)(生产日期:2021.05.29,包装规格:360克/袋)共计880袋……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罚〔2021〕4148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自查造成上述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复配淀粉制品防腐剂中含有山梨酸及其钾盐和铝,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添加剂时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无主观故意。当事人已对进货查验进行严格要求,加强生产过程管理
 
  二、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玛生活超市经营的土豆粉(湿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玛生活超市经营的标示生产企业为贵州健湘食品有限公司的土豆粉(湿粉条)(生产日期为2020-03-11),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贵阳市经济开发区优玛生活超市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及其钾盐和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土豆粉(湿粉条)”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的规定,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土豆粉(湿粉条)时,收集了供货方资质、出厂检验报告,对购进的产品进行了验收并在台账中进行了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及其钾盐和铝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土豆粉(湿粉条)”的行为责令改正,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不罚字〔2021〕4147号。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日期: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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