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1-10 15:39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等8类食品8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63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其他污染物、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等8类食品88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63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其他污染物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北、亳州、宿州、淮南、滁州、马鞍山、宣城、铜陵、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宿州市埇桥区牵肠挂肚火锅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安庆市宜秀区金色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都遇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泡芙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安庆皖江大道店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奇麦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小麻花(油炸类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铜陵县(现铜陵市义安区)西联乡大时代超市销售的、标称铜陵顺安都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顺安酥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亳州市一盏水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淮北市相山区徐艳超市销售的、标称宿州市清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叶青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安徽傲弟老码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谯分公司(滁州)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滁州市南谯区井枫餐饮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铜陵市捷之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捷之康饮用纯净水,三氯甲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宴庆楼饭店加工自制的皮冻,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合肥品泓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永庆爆香牛肉面馆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淮南市谢家集区北菜市老街老陈牛肉汤店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第一食堂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质量指标问题
 
  (一)马鞍山市花山区安敏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一品当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横望山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宣城市泾县山里人家米酒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宣城泾川山里人家酒坊生产的纯粮农家米烧,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宣城市泾县如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酥梨,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宿州市砀山峰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鸡全腿,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滁州市琅琊区二徐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活)、鳊鱼(活),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日期:2021-11-10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