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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 第9期】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3-03 15:56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原文:
核心提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确保治违禁、控药残取得更明显成效,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提升到更高水平,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态势,努力护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三农这块“压舱石”必须夯得实之又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容有失。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指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确保治违禁、控药残取得更明显成效,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提升到更高水平,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态势,努力护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
 
  (一)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近三年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持续减少的良好势头。扎实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督促基层监管队伍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切实增强问题发现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严格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布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制定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做到有案必移。广泛开展禁限用药物违法警示教育,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重大案件和典型“小案”。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受理核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
 
  (二)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坚持强化监管与指导服务并举,深入推进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治理。印发规范农兽药残留速测的指导意见,遴选推介一批常规农药残留速测方法。率先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探索推动农药销售档案中记录施药对象及用途。强化“产”“管”两方面力量联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指导,推动种植养殖者落实“三年行动”中11个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三)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稳产保供,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针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问题,会同工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组织对涉及农药兽药经营和宣传情况开展自查整改,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农资行为。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保障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北京冬奥会食品供应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供冬奥会和赛区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落实供冬奥基地“一企一档”“一品一人”驻点监管制度,指导生产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全部产品带证供应。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巡查检查和专项抽查力度,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二、加强风险监测评估
 
  (五)科学有效实施风险监测。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坚持大宗产品不放松,特色小宗不落空,重点品种持续监测,其他品种轮动监测。构建部省联动、各有侧重的监测机制,选择部分省份开展数据共享试点。强化监测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高结果分析研判时效性,推动风险预警通报实时动态化。针对问题突出的农产品,会同行业部门深挖问题成因,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各省(区、市)要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完成定量检测1.5批次/千人任务。
 
  (六)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对未知风险的危害识别和分析,重点针对粮油产品生物毒素、种植养殖跨领域用药、收贮运环节防腐保鲜类化学物质使用等开展风险评估。强化风险评估与标准制定相衔接,再梳理提出一批标准制修订建议。推动地方围绕区域特色产品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和风险防控技术示范应用。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建设。
 
  (七)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立足稳字当头,坚决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各地对负面舆情和突发事件做到快报、快核、快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组织专家团队研判预测年度舆情潜在热点和发展态势,全天候开展舆情监测,对涉冬奥会、冬残奥会和“三年行动”11个重点品种的舆情进行重点监测。研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农村部主题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部级检测中心、风险评估实验室和相关科普基地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专家团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消费信心。
 
  三、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
 
  (九)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制修订500项农兽药残留等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进特色小宗作物、小品种动物限量及检测方法制修订,构建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标准为梯次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相关基础数据,加强标准宣贯培训。建立健全农药、农田等农业农村标准工作机构。组建国际食品法典(CAC)农业专家委员会,做好CAC会议跟踪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加强相关信息预警和指导服务。
 
  (十)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围绕提质增效,加快构建部地联动、产学研协同的标准化推进机制。继续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编制一批贯穿全程、简明适用的标准综合体,持续推进试点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典型。出台管理办法,开展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打造100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选树企业标准“领跑者”,带动小农户按标生产。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建设,扩大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规模。
 
  (十一)开展农产品品质评价。以粮油、果蔬、畜禽等品种为重点,探索开展特色优质农产品品质评价,制定一批农产品分等分级标准。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评价中心建设,构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品质指标体系,开展特色品质指标监测,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数据库。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四、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
 
  (十二)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管理。从严认证和登记一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督促获证企业严格按标生产,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减免相关认证费用。开展“春风万里,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办好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强化证后监管,加大获证农产品抽检力度,对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撤销证书。
 
  (十三)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健全完善“省级统筹、县级实施、部门督导”工作机制。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制定一批质量控制标准,发布一批产业影响力报告,遴选一批发展典型案例。开展地标农品中国行和公益性培训活动,举办农交会地标专展和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推动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展览馆建设。出台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部署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做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相关工作。
 
  (十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压实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将质量安全贯通种植养殖全过程,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快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应用,各地要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等相挂钩,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积极与电商平台、学校食堂、大型商超、集团采购相对接,推动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等考核。加强对开证主体的监督管理,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真实开具、有效使用。
 
  (十五)健全农产品“三品一标”推进机制。出台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指导意见,推动建立承诺主体的“自律”、质量认证的“他律”和严格监管的“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机制,打造一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典型。积极推进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和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建设,全域打造推行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样板。
 
  五、创新监管制度机制
 
  (十六)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深入研究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法律修订出台。做好法律实施宣贯和相关配套制度出台等准备工作。
 
  (十七)探索推进农安信用工作。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信用评价准则。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日常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组织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测和动态评价。拓宽“信用+监管”“信用+金融”等服务场景应用,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立信、守信、用信的积极性。
 
  (十八)推进生产过程可视化和监管信息化。借鉴“明厨亮灶”经验,推广农产品生产记录自动识别、便捷化采集,实现生产过程管控可视化,扩大“阳光农安”试点。创新探索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模式,推动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加快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九)实施农产品全程追溯促进行动。加强部门协作、政企协同,探索在学校食堂、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率先开展追溯试点,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地区先行先试。推动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加强对参展产品现场核查和第三方暗查暗访,结果纳入考核。发布一批追溯典型案例。
 
  (二十)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健全完善国家农安县管理制度。探索利用线上直播方式组织答辩,验收命名第三批国家农安县,遴选确定第四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单位,开展国家农安县跟踪评价,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采取摘牌措施。组织开展国家农安县指导交流活动、国家农安县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对帮扶活动。
 
  六、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二十一)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队伍,鼓励地方建立村级协管员补贴机制。制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加快推进监管对象清单化、监管人员职责明晰化,探索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动态公示管理。探索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星级创建,遴选推介一批“农安卫士”,激发基层工作活力。
 
  (二十二)加强市县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队伍,面向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组织开展全覆盖培训,着力提高抽样和上机操作能力。结合各地实际,采取组建专家服务团、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等措施,推动市县检测机构加快通过“双认证”。举办第五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研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二十三)强化责任落实。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细。严格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质量工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考核,优化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健全完善结果考核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建立《“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实施机制,推动相关任务落实。
 
  (二十四)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推进队伍作风转变,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抗压、特别能战斗、特别有作为”的监管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敢于较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回避矛盾问题,不怕红脸出汗,以优良作风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日期: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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