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由丰城市曲江镇果唯轩生鲜超市销售的小米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由抚州田园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临川菜梗,苯甲酸及其钠盐、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由江西绿滋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广南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一家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江茶饼(花生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由赣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张家围路分公司销售的本地生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由南昌县金沙逸城农贸市场樊玉龙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