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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0-19 09:45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10月18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
  在举世瞩目的党的二十大会议胜利召开之际,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10月18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杰参加会议并讲话,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及11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代表30余人参加会议。
 
  宣贯培训会上,景德镇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详细宣贯解读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参会企业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议书》上签名,倡议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大家交流发言,集体起立宣誓,郑重承诺,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会议还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和食用植物油交叉检查等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强化诚信自律,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守住安全底线;要立足监管服务,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百企千坊”帮扶行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要坚持共治共建,凝聚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下一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贯彻《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把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日期: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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