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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0-21 08:58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蜂产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6大类食品共37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6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蜂产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6大类食品共37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6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澄迈菜篮子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澄江南路店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口美兰王学珠水果摊销售的芭蕉,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海口琼山符彩梅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文昌文城虹花蔬菜店销售的豇豆(长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澄迈老城韦寿刚淡水鱼摊销售的塘角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口龙华黄美珊贝壳摊销售的沙甲,检验项目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海口琼山孙小茸面制品店销售的肠粉,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
日期: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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