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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餐饮单位可否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10-09 08:37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餐饮单位可否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
   咨询内容: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单位,可否使用不同店名,在第三方外卖平台(如美团/饿了么等)开设多家网店?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粤市监规字〔2022〕2号)第十五条 第一款“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地址(住址)、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物流服务提供者、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消费投诉处理、联系方式、现场核查意见、退出网络经营时间等内容。”即平台审核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如实记录经营者店名等主体身份信息。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日期:2023-10-09
 
 地区: 广东 中国
 行业: 认证体系 餐饮
 标签: 监督 管理 广东 餐饮
 科普: 监督 管理 广东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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