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食品的定义、标准和规格。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微生物生长风险较低的粉状产品不实行强制灭菌处理;脱脂芝麻粉、大豆粉不适用酸价标准(4mg/kg);
(2)修订食品成分清单。对可食用的原料产品名称、学名、使用部位不明确的食品原料进行重新整理;新增百合等105种农水产品原料;
(3)新制定和修订甲胺磷等114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部分内容如下表所示;
(4)检测方法的修订。一般异物检测方法中用筛分法、过滤法、维尔德曼烧瓶法等检测方法对浸出茶进行金属异物检测;总氮和粗蛋白检测杜马斯法;细菌计数、大肠杆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检测方法的修订。
药物名称 |
食品种类 |
制订的最大残留量(mg/kg) |
甲胺磷 |
红薯 |
0.03 |
干枸杞 |
0.5 |
|
牛蒡 |
0.2 |
|
牛蒡叶 |
3 |
|
异丙甲草胺 |
韭菜 |
0.03 |
四聚乙醛 |
紫苏叶 |
0.03 |
叶菌唑 |
薏米 |
0.05 |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4928&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