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重点针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资质及索证索票情况,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设置保健食品专柜并标明“保健食品”字样,在售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载明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并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字样,经营的保健食品广告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虚假宣传内容,标签是否声明“本品不能替代药品”字样,是否张贴消费警示类用语,以及人员培训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保健品市场整体秩序良好,经营基本规范。个别企业存在台账不健全,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