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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质监局发布2014年浙江省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6-13 09:12 来源:浙江质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密胺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塑料菜板和其它类塑料餐饮具等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383家企业生产的383批次产品,不合格3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0.8%,不合格项目为负重性能。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密胺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塑料菜板和其它类塑料餐饮具等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了383家企业生产的383批次产品,不合格3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0.8%,不合格项目为负重性能。
 
 
  消费指南:
 
  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通过认标识、看外观、闻气味等方法辨别。
 
  1.认标识,就是观察产品最小单元外包装上是否有“QS”标志、编号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只有具备“QS”标志的产品才准许销售和使用。选择包装完好的产品,产品的外包装袋不应当破损,以防细菌、霉菌孳生。
 
  2.看外观,就是观察餐饮具表面是否光滑平整,厚薄是否均匀,有无杂质,不要选购毛糙、色泽不一的产品。将餐饮具对着光线看,如有不均匀灰黑色灰尘颗粒请勿购买。
 
  3、闻气味,就是选择没有气味的塑料餐饮具。
 
  建议消费者在日常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通常不应当将食物置于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中加热,不盛放温度太高的食物。
 
  2.不重复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不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中长期存放食物。
 
  3.注意餐饮具上的生产日期和标注,不使用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4.未标注能在微波炉里加热的餐饮具不能使用微波炉加热。
日期: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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