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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不得经营无标识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4-08 11:42 来源: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1年09月07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香格里拉市某某带皮小黄牛牛肉米线开展检查时发现,在该单位操作间内门口架子二层处发现无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秘制汤料3袋,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对3袋无标签标识食品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进行调查。
  2021年09月07日,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香格里拉市某某带皮小黄牛牛肉米线开展检查时发现,在该单位操作间内门口架子二层处发现无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秘制汤料3袋,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对3袋无标签标识食品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2021年09月07日,香格里拉市某某带皮小黄牛牛肉米线经营的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共计3袋,货值金额共计69元(陆拾玖元整)。香格里拉市某某带皮小黄牛牛肉米线日月星城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9000.00(玖仟元整)。
 
  相关法律条款: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①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②成分或者配料表;③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④保质期;⑤产品标准代号;⑥贮存条件;⑦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⑧生产许可证编号;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餐饮服务行业和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经营无标识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日期: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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