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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建立三项制度促进流通环节食品源头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2-12 10:17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延伸监管触角,瑞安局推行流通环节食品源头监管三项制度,有效捍卫了食品消费安全。

    为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延伸监管触角,瑞安局推行流通环节食品源头监管三项制度,有效捍卫了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建立食品仓库备案制度。该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仓库备案工作,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单位、冷冻仓库、食品贸易公司等经营单位的食品仓库信息进行备案。从食品堆放距离、不同类别食品存放要点、仓管人员卫生条件等方面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指导,并与食品仓库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自律、合法经营、规范管理。

    二是建立经营主体备案制度。以“把控源头、规范批发、以批带零”为目标,抓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对流通环节食品批发经营主体(总经销、总代理、一级批发)的字号名称、负责人姓名及电话、营业场所、经销食品的商标、名称、区域范围、期限等信息进行全面备案登记。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完善备案数据库。有效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是建立食品标准化仓库建设制度。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和安全隐患,该局巧借食品仓库备案打下的基础,设定资质、人员、场地、食品质量、运输要求等“五大达标条件”,对从事食品销售的大型商场、大型专业食品卖场、大型超市、专卖店和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单位开展标准化仓库建设创建工作。从食品仓库入手,保障流通食品安全质量。

日期: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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