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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域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2-02 13:33 来源:辽宁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1月23日,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域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安排部署了《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域假冒伪劣食品和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向县、区局发放了《食品药品宣传单》10000份。各县、区局主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以及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月23日,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域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安排部署了《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域假冒伪劣食品和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向县、区局发放了《食品药品宣传单》10000份。各县、区局主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以及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坚决打击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药品行为。

    二是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农民手中。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配合。严厉打击农村市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四是广泛开展农村市场打假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口头宣讲等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和合理用药常识。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增强农村地区群众通过“12331”“96151”“42808326”平台投诉举报的意识。特别针对农民网购消费迅速增加的新情况,提高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安排从2014年12月份至2015年6月份,将持续6个多月的时间。力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全系统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域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日期:20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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