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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2-05 10:07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原文:
核心提示:春节期间是餐饮消费和家庭聚餐的高峰,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假期,1月30日,商丘市食品监督所向各餐饮单位和市民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要求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防范,提醒市民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春节期间是餐饮消费和家庭聚餐的高峰,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假期,1月30日,商丘市食品监督所向各餐饮单位和市民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要求餐饮单位做好食品安全防范,提醒市民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商丘市已开展餐饮服务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已取得级别的餐饮单位都会摆放、悬挂或张贴代表等级的表情标志。市食品监督所提示,市民在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诚信度高的餐饮单位,要看分级图案的“脸色”就餐。尽量不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和卫生条件差的小餐饮单位,更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

    商丘市民在进行家庭聚餐时,要注意从食品采购、贮存等环节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应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容易变质的水果、蔬菜、肉制品和熟食。

    商丘市食品监督所所长谢宏提醒,在餐饮单位消费时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物原状,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向食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如发现餐饮单位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市民可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31、6086617、6086616。

日期:20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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