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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药监局发布2015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2-16 08: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食品消费安全。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食品消费安全

    一、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大型商场、超市等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场所购买食品。

    二、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有粗糙破损、开封、漏气、肿胀、异味、感官异常等现象;注意查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三、在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注意查看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清晰、合法有效;是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必要时,可向经营者索取查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部门出具的报关单。

    四、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选择在保质期内有“标识牌”且“标识牌”内容完整以及标注保质期的散装食品,并注意查看散装食品大包装和小分包装上标签内容是否一致。

    五、在选购降价、促销等“低价”食品时,应注意查看此类食品是否属于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建议购买距离有效期太近的食品。消费者应理性消费,按需购买,并尽快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购买前应仔细观察其外观是否有腐败变质、发霉、渗水、长毛等明显异样,一旦发现切勿购买,因为此类食物对人体健康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六、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笑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示牌标示)的餐饮单位就餐,避免在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及流动摊点消费。

    七、在选择菜单品种时,应事先详细了解其具体配料、烹饪方法,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八、在家就餐时,食物半成品需煮熟煮透,尽量不要在饭店购买半成品回家食用。

    九、外出就餐或购物后都应主动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等消费凭证;在购买食品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酒店、饭店内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与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体人员预祝大家过一个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

日期:201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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