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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第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8-04 10:12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5年1-6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辖区内组织开展了20大类食品定期监督性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等食品1010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53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5.25%。

    2015年1-6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辖区内组织开展了20大类食品定期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膨化食品或薯类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罐头,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和餐饮食品等食品1010批次,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53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5.25%,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1和附件2。我局已通知相关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上半年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粮食及其制品

    上半年抽检粮食及其制品118批次,具体品种包括大米、挂面、河粉、淀粉制品,涉及检验项目主要有镉、马拉硫磷、甲基毒死蜱、六六六、滴滴涕、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二氧化硫残留量、铝残留量、吊白块(次硫酸氢钠甲醛)等。检出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镉。镉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过度使用镉含量超标的磷肥或复合肥,或灌溉用水的镉污染,会导致水稻种植用土壤中镉含量超标,从而引起植物对镉的大量吸收,造成了大米原料(稻谷)镉含量超标。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上半年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2批次,具体品种包括食用调味油、食用植物油。主要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铅、砷、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TBHQ、BHA、BHT、PG、溶剂残留量等。检出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主要原因:黄曲霉毒素B1是黄曲霉、寄生曲霉等产生的代谢产物,是一种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可能是在生产加工时缺乏严格的原料挑拣和严格的生产过程控制而引起。

    (三)肉及肉制品

    本次抽检肉及肉制品13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亚硝酸盐、酸性橙Ⅱ、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大肠菌群等14个指标。1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四)蛋及蛋制品

    本次抽检蛋及蛋制品2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挥发性盐基氮、铅、总汞、六六六、滴滴涕、苏丹红Ⅰ~Ⅳ等。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五)蔬菜及其制品

    本次抽检蔬菜及其制品21批次,具体品种包括酱腌菜、食用菌。主要检验项目有水分、食盐、总砷、亚硝酸盐、亚硫酸盐、六六六、滴滴涕、大肠菌群等。检出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干湿比。新鲜的黑木耳胶质含量很高,在常温保存下,极易发粘变质,所以常常制成干品。干湿比是判定黑木耳干制品质量优劣、是否掺杂使假的一项重要指标。GB/T 6192-2008《黑木耳》中规定,干湿比是指干木耳与浸泡吸水并滤去余水后的湿木耳重量之比,一级产品的干湿比在1∶13以上,二级和三级产品在1∶12以上。抽检中发现佛山市高明恒丰盈农副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木耳(二级品)干湿比为1∶8。

    (六)水果及其制品

    本次抽检水果及其制品72批次,具体品种包括蜜饯、水果干制品、新鲜水果类。主要检验项目有二氧化硫残留量、砷、铅、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百菌清、多菌灵、胺磷、甲拌磷、对硫磷等。检出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氯化钠。蜜饯中氯化钠含量的多少会直接影响蜜饯的口感和风味。氯化钠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各配料计量不准确,导致该项指标不合格。

    (七)水产品及水产制品

    本次抽检水产品及水产制品12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孔雀石绿、氯霉素、隐形孔雀石绿。1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八)饮料

    本次抽检饮料79批次,包括植物蛋白饮料、碳酸饮料、果汁及蔬菜汁、含乳饮料、瓶(桶)装饮用水、其他饮料。主要检验项目有蛋白质、二氧化碳气容量、固形物、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检出6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蛋白质、固形物、组织状态、菌落总数。蛋白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监控不到位,导致该项指标不合格。固形物和组织状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生产企业未按照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相关要求组织生产,没有在产品中添加椰果果粒。菌落总数是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反映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菌落总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部分企业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重视不够,企业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工人卫生意识薄弱;②原辅料卫生质量控制不严、生产设备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包装材料消毒不彻底等;③未进行有效的出厂质量控制等;④销售环节贮存条件达不到要求。

    (九)调味品

    本次抽检调味品35批次,具体品种包括酱油、食醋、固态调味料、鸡精。主要检验项目有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3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酒类

    本次抽检酒类11批次,具体品种包括白酒(含米酒)、啤酒。主要检验项目有酒精度、甲醇、总酯、原麦芽汁浓度、甲醛、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检出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固形物。固形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白酒生产过程中,酿酒工艺控制不严;②白酒生产企业的酿酒用水、洗瓶用水水质太差,未经任何处理。

    (十一)焙烤食品

    本次抽检焙烤食品256批次,具体品种包括糕点、饼干。主要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铝残留量、丙酸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大肠菌群等。检出12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脱氢乙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采用质量较差油脂生产糕点;或生产、存储或运输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所致。脱氢乙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对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不甚了解;②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③生产工艺控制不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部分企业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重视不够,企业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工人卫生意识薄弱;②原辅料卫生质量控制不严、生产设备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包装材料消毒不彻底等;③未进行有效的出厂质量控制等;④销售环节贮存条件达不到要求。

    (十二)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

    本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41批次,具体品种包括茶叶、茶叶制品、焙炒咖啡。主要检验项目有六六六、滴滴涕、氯氰菊酯、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稀土等。检出12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稀土、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稀土元素并非人体所必需的元素,它有一定的毒性,且一旦吸入人体就很难排泄出体外。残留体内的稀土元素会对肝肾功能、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对儿童和孕产妇。如果种植茶叶的土壤含有稀土,同时还长期使用硫铵、碳铵之类的肥料,肥料中的硫铵和碳铵同土壤中的稀土进行了离子交换,使稀土转变成可溶于水的物质被植物吸收。稀土指标出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进货采购把关不严或者自有茶场不合理使用肥料所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部分企业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重视不够,企业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工人卫生意识薄弱;②原辅料卫生质量控制不严、生产设备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包装材料消毒不彻底、车间温湿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等;③未进行有效的出厂质量控制等;④销售环节贮存条件达不到要求。

    (十三)膨化食品或薯类食品

    本次抽检膨化食品或薯类食品18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安赛蜜、铝等。18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四)糖果及可可制品

    本次抽检糖果及可可制品47批次,具体品种包括糖果及其制品、巧克力。主要检验项目有总砷、铅、铜、锌、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三聚氰胺。检出2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还原糖、大肠菌群。还原糖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糖果中还原糖含量偏高会使糖果吸潮,易使糖果变质,不耐贮存,影响糖果的质量。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及技术管理不严格,或者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易导致还原糖含量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部分企业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重视不够,企业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工人卫生意识薄弱;②原辅料卫生质量控制不严、生产设备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包装材料消毒不彻底等;③未进行有效的出厂质量控制等;④销售环节贮存条件达不到要求。

    (十五)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本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4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检出4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大肠菌群、霉菌。大肠菌群、霉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部分企业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重视不够,企业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工人卫生意识薄弱;②原辅料卫生质量控制不严、生产设备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包装材料消毒不彻底等;③未进行有效的出厂质量控制等。

    (十六)冷冻饮品

    本次抽检冷冻饮品6批次,具体品种包括雪糕、冰棍。主要检验项目有总糖、蛋白质、总砷、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等。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七)罐头

    本次抽检罐头9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固形物、可溶性固形物、pH值、锡、铜、铅、安赛蜜、甜蜜素、商业无菌等。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八)特殊膳食食品

    本次抽检特殊膳食食品10批次。主要检验项目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钙、铁、锌、钠、三聚氰胺、沙门氏菌等。1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九)其他食品

    本次抽检其他食品12批次,具体品种包括蛋糕预拌粉、红米粉等。主要检验项目有水分、灰分、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六六六、滴滴涕等。检出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霉菌。霉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部分企业对车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重视不够,企业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工人卫生意识薄弱;②原辅料卫生质量控制不严、生产设备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包装材料消毒不彻底等;③未进行有效的出厂质量控制等。

    (二十)餐饮食品

    本次抽检其他食品134批次,具体品种包括熟肉制品、自制糕点、自制调味品、餐前小吃等。主要检验项目有酸价、过氧化值、铝残留量、亚硝酸盐残留量、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检出1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糖精钠、铝残留量、金黄色葡萄球菌。糖精钠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糖精钠是甜味剂,不仅可增加食品的甜味,而且无营养及热量。餐饮企业加工操作人员对GB 2760的相关规定不理解,为了提高产品的口感与口味,超量使用糖精钠。铝残留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餐饮企业对GB 2760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的相关规定不理解,为了提高产品的松软口感,在发酵面制品的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含铝膨松剂,在糕点产品的加工过程中超量使用含铝膨松剂,导致产品的铝残留量超标。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部分餐饮企业对环境卫生和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重视不够,无按规定做好清洁消毒工作;②原辅料卫生质量控制不严、烹调用设备或器具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等。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4日

日期: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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