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豆类及其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5类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27批次。其中,豆类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蔬菜及其制品不合格5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省生产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涉及外省生产企业的,湖北省食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依法进行处置。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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