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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4批次食品不合格 津益M豆锅巴检出铝的残留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10-08 15: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文雯   
核心提示:10月8日,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消息,黑龙江省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对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个类别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样品297批次,合格样品29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10月8日,据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消息,黑龙江省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对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等4个类别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样品297批次,合格样品29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
 
  牡丹江市西安区永泰调味品厂生产的“油椒辣丁”检出苯甲酸超标、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据了解,苯甲酸是化学合成的一种防腐剂,在一定条件下能对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繁殖起到抑制作用。一些生产企业为满足消费者对低盐产品的需求,在产品中降低食盐含量,依靠添加苯甲酸来控制细菌繁殖,增大苯甲酸的使用量。如果长期食用苯甲酸超标的食品,或导致人体肠胃功能、血液酸碱度失调。
 
  防腐剂是指一类加入食品中能防止或延缓食品腐败的食品添加剂。按照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反映出企业可能忽视了混合使用防腐剂时对其使用量的控制。
 
  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检出铝的残留量
 
  哈尔滨津益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M豆锅巴(五香味)”检出铝的残留量。
 
  据了解,2014年5月14日,国家卫计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和硫酸铝铵。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铝虽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人体摄入后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形成潜在危险,长期过量摄入会干扰思维、意识和记忆功能,使记忆、视力减退。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2批次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1批次贵州宏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五香味)”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1批次嫩江驿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江驿站马肉干(香辣味)”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检出不合格的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企业,黑龙省食药监省局已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查明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和原因,召回不合格食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全面进行整改。涉及省外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样品,按着相关规定,通报所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39期食品安全(省局分担任务)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日期: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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