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强化微生物通用标准中卫生指标菌标准。新设杀菌制品与即食非杀菌制品的大肠菌群及大肠菌标准;
b.修改食品中相关农药、兽药的残留许可标准及实验法。
1.对于韩国已登记农药中使用方法已变更的甲胺磷等36种农药将取消或修改各类农产品的残留许可标准;
2.对于依进口商申请设定农药残留许可标准的氯氰菊酯等8种农药重新进行评估;
3.对于目前允许作为兽药销售的泰乐菌素等18种兽药,新设安全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实验法。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3月14日。
编译: 晓娜(qxn@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