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所涉及的被抽检单位、标称经销商、食品名称、检验项目(详见附件1)和检验机构(详见附件2):
(一)饼干:湖南澳新亿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甜塔巧克力味夹心饼干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罐头:湖南侨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圣卡塔琳娜金枪鱼块和圣卡塔琳娜瓶装里脊金枪鱼罐头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薯类及膨化食品:湖南侨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啪啪通虾片(烤番茄味)和啪啪通虾片(咖喱鸡味)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糖果制品:湖南富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乐天可伦巧克力板、乐天咽喉糖(原味)、可瑞安妈祝苹果味软糖、可瑞安妈祝葡萄味软糖、可瑞安妈祝草莓味软糖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长沙市洋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TRANG VIEN椰林大道椰子糖(原味)和TRANG VIEN椰林大道椰子糖(榴莲)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进口食品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责令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的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等措施、全面整改,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产品80批次(详见附件3)。
特此通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