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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总局2017年第147号通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11-27 17:04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按照总局2017年第147号通告要求,现将抽样编号为GC17000295221的蛋黄板栗酥核查处置情况和抽样编号为GC17000470307的澄面(小麦淀粉)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总局2017年第147号通告要求,现将有关核查处置结果公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7000295221的蛋黄板栗酥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情况
 
  天猫法根食品旗舰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杭州塘栖李法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板栗酥,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38mg/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26.6倍;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5×104CFU/g、2.4×104CFU/g、2.5×104CFU/g、8.4×103CFU/g、8.9×103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霉菌检出值为5.3×103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34.3倍。
 
  (二)生产环节
 
  当事人生产酸价等不合格的蛋黄板栗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由杭州市局于2017年7月26日作出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杭市管罚处字[2017]67号”的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80.6元,处罚款50000元。经排查,不合格原因为生产控制过程控制不严格,主要有三方面问题:1.烘烤温度未达要求;2.产品未完全冷却便进行包装,导致水分增加导致微生物易繁殖;3.产品未密封导致微生物易入侵。 企业已于2017年6月14日至21日进行排查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报告,主要整改措施为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等。
 
  (三)经营环节
 
  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入网经营者为同一当事人,已在第三方平台删除、下架。
 
  (四)第三方平台
 
  已在第三方平台删除、下架。
 
  二、抽样编号为GC17000470307的澄面(小麦淀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情况
 
  淘宝临海市思乡豆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站)销售的标称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澄面(小麦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68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03g/kg)高出1.3倍;霉菌检出值为16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0CFU/g)高出60%。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生产环节
 
  生产环节为外省。
 
  (三)经营环节
 
  当事人经营的澄面经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霉菌项目不符合GB/T8883-2008《食用小麦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属于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不知道其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该案件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是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临市监处〔2017〕248号。
 
  (四)第三方平台
 
  已在第三方平台删除、下架。
日期: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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