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食品伙伴网首页
手机版
食品资讯
食品网刊
首页
资讯
国内
国外
网刊
研发
生产
难题
报告
检测
检验
仪器
管理
商城
翻译
传实
专业
词典
食学宝
培训
会议
学生
学习
论坛
主题
热门
家园
合规
法规
标准
抽检
数据库
质量
管理
许可
认证
科普
视频
漫画
食话
食育
人才
展会
调查
文库
商 务
公司
供应
求购
招商
行业
专利
网址
更多
资讯中心
中国食品
权威发布
国际食品
国际预警
食品科技
外讯导读
产经企业
会展动态
食品专题
食品网刊
进出口
最新搜索:
不当标示
食品品质改良剂
原料展览会
审评查验中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芳香物质
更多 »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其他
»
国家粮食局公告(2017年第5号)
国家粮食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时间:2017-12-08 15:16 来源:国家粮食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局对2000年至2017年6月底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现予公告。
为认真落实《
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局对2000年至2017年6月底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
国家粮食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粮食局
2017年12月6日
日期:
2017-12-08
标签:
国务院
科普:
国务院
分享:
食品商城,食品产业链内部交易。
下一篇:
2017肉类加工与新产品开发研讨会在青岛成功举办
上一篇:
1-11月浙江嵊泗辖区水产品出口量保持增长态势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国务院相关食品资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
• 罗文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
• 市场监管总局就《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质量基础设施 助力纾困中
• 商务部等11部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餐饮业恢复发
• 陕西全面推广食用期限标注新方式得到国务院食安
• 美国务院:5月乌克兰在美国和欧盟帮助下出口170
• 中央财政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6.73亿元支持各地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
推荐图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
四部门发布关于遏制“
规范性文件图解——关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和废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信息服务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客服中心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鲁ICP备14027462号-1
©2008-2022 食品伙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2008- 2022 食品伙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07/18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