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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1-22 13:39 来源:吉林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蔬菜制品、糕点、水果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12类食品36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蔬菜制品、糕点、水果制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乳制品薯类膨化食品12类食品36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蔬菜制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8批次、蛋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00批次、冷冻饮品4批次、乳制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珲春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东方嘉益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味飘香脆皮肠(淀粉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4000CFU/g、1200000CFU/g、740000CFU/g、220000CFU/g、13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珲春亿客隆商贸有限公司一分店销售的标称甘肃顶呱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肉(蜜饯类),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龙井市百惠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本溪市溪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熏香小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1000CFU/g、69000CFU/g、70000CFU/g、63000CFU/g、48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辉南福万家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夏津县益文兴糕点加工厂生产的黄金万两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42,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长春欧亚集团敦化欧亚敦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筋王(生产日期:2017-06-05),菌落总数检出值150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长春欧亚集团敦化欧亚敦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好家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筋王(生产日期:2017-05-27),菌落总数检出值47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七)龙井市百惠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茌平县菌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金针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51g/kg,标准规定为≤0.3g/kg;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2.00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八)标称吉林市龙潭区百草园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拌牛筋(规格型号:45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2×104CFU/g、8.1×104CFU/g、5.3×104CFU/g、8.7×104CFU/g、7.1×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标称吉林市龙潭区百草园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拌牛筋(规格型号:20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6×104CFU/g、8.3×104CFU/g、6.1×104CFU/g、7.4×104CFU/g、7.4×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辽宁、山东、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通化、延边、珲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日期: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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