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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药监局关于桶装饮用水的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5-22 14:34 来源:四川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夏季来临,消费者对桶装水需求量增大。随着气温攀升,各种微生物繁殖速度也不断加快。为此,四川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饮用桶装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夏季来临,消费者桶装水需求量增大。随着气温攀升,各种微生物繁殖速度也不断加快。为此,四川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饮用桶装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建议在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桶装水,保留发票、收据。注意桶装水外包装是否标示齐全。不要购买过期、瓶身破损、瓶盖密封不全的产品。
 
  二、认真检查桶装水是否清澈透明,如果发现桶壁附着绿色沉淀、有可见异物、饮用有异味等异常情况,请即刻退货。
 
  三、建议选择高品质的饮水机,避免不良加热胆材料导致有害物质析出。日常使用时,空气中的灰尘、微生物等容易进入饮水机内部,从而滋生细菌。建议最少每隔2个月对饮水机进行一次全面消毒,着重清洗进出水接口处,彻底清除内胆上的水垢。
 
  四、建议将桶装水和饮水机放置于干燥、阴凉,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避免因储藏不当引起饮用水加速变质。
 
  五、消费者应按照各自需求,选购大桶或小桶包装,避免浪费。开封后的桶装水,夏天最好在一周内、冬天最好在10天内用完。
 
  六、免疫力较低或体质较差的人饮用桶装水,须先煮沸,避免直接饮用。如果长期饮用未煮沸、质量不达标的桶装水,患病的风险将增加。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或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日期: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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