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3批次、罐头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14批次、饮料6批次;其中检出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青海省乌兰县商业广场七号楼乌兰好好爱家购物中心经销,由乌兰县福客满干杂调味店供货,标称任丘市绿洲酱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王师傅干黄酱,氨基酸态氮的值为0.41 g/100g,标准规定为≥0.50 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玉树市小柯蔬菜店经销,标称河北桂源斋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津天然甜面酱,氨基酸态氮的值为0.24 g/100g,标准规定为≥0.3 g/100g,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