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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两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多批次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6-26 10: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6月26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两期食品抽检信息,共有6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其中,多批次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伙伴网讯 6月26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公布了两期食品抽检信息,共有6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其中,多批次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据第22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11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食品全部为粮食加工品,均检出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涉及的产品有:白城市小崔生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韩月鲜切面、公主岭市玉龙軒农产品精超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吉麦鲜鲜切面和1批次吉麦鲜鸡蛋切面。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可用于面包、糕点等产品中,切面未在其使用范围内。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
 
  在第2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中,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糕点、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5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同样也是3批次,涉及糕点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
 
  不合格糕点中,高新园区吉大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闽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式枣糕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检出值为1.316g/kg(以脱氢乙酸计)。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
 
  还有1批次糕点为洮南市物尔美仓储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白城市徐福轩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该产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23000CFU/g、170000CFU/g、18000CFU/g、20000CFU/g、11000CFU/g。《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菌落总数应符合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不合格蔬菜制品为延吉百大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荣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嫂子酸菜,该产品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59,标准规定为≤1。
 
  对两期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2期)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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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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