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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曝光10批次问题食品 涉及虾、蟹、酱油、饮用水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6-29 11:46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6月28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曝光了10批次问题食品,涉及虾、蟹、酱油、饮用水等。
      食品伙伴网讯 6月28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曝光了10批次问题食品,涉及虾、蟹、酱油饮用水等。
 
  2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多达四项
 
  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葡萄籽油、文冠果油检出不合格。其中,文冠果油不合格项目多达四项。
 
  华耀文冠果油由河北润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产品检出酸值、过氧化值、铅三项超标,另外还检出了溶剂残留。其中,酸值检出值0.65mg/g;过氧化值检出值21.7mmol/kg;溶剂残留量检出值8.74mg/kg;铅(以Pb计) 检出值0.12mg/kg。
 
  另1批次为邱县玉都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冷榨葡萄籽油,检出酸值、过氧化值两项超标,酸值(KOH) 检出值2.4mg/g;过氧化值检出值0.23g/100g。
 
  3批次虾、蟹检出重金属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滨路北姜红彬经营的皮皮虾、海兴县鑫顺水产销售中心经营的皮皮虾、海兴县恒鲜水产门市部经营的三角蟹检出镉金属超标,检出值分别为2mg/kg、1.7mg/kg、1.7mg/kg。
 
  镉是水产制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镉在甲壳类水产动物中的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导致。
 
  饮用水中检出大肠菌群或铜绿假单胞菌
 
  通报还显示,有3批次饮用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中的一项或者两项不合格。包括:元氏县博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元氏县明润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常山源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石家庄蓝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是导致饮用水不合格的常见原因,根据《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应符合5次抽样均不得检出的规定。
 
  除上述产品外,由肥乡县旭波酿造厂生产的旭波酱油检出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超标,检出值为33%,标准规定为不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广州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鱿鱼丝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72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8年 第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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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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