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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第4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10-24 14:36 来源:安徽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次抽检9类食品442批次样品。其中,保健食品2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糕点69批次,合格66批次,不合格3批次;冷冻饮品16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46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45批次,合格43批次,不合格2批次;速冻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80批次,合格76批次,不合格4批次;饮料73批次,合格71批次,不合格2批次。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9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9类食品442批次样品。其中,保健食品25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糕点69批次,合格66批次,不合格3批次;冷冻饮品16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46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45批次,合格43批次,不合格2批次;速冻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80批次,合格76批次,不合格4批次;饮料73批次,合格7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苏果超市(池州)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经销的安庆市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锅巴炒米(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8/6/1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苏果超市(池州)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经销的安徽都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麻花(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8/6/2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50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贵池路分公司经销的休宁县糕饼厂生产的徽墨酥(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18/6/6),霉菌检出值为67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亳州市盛祥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涡阳县鑫奇正好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分装)(生产日期/批号:2018/1/2),铅(以Pb计)检出值为1.52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安徽省太和县鹏宇中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苔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6/1),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0,10,30,40,6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6.安徽吉至连锁超市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南山郦都店经销的安徽省禾裕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佰味得料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9/2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2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7.蚌埠市禹会区大润发玛特百货超市经销的安徽味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仙鸡精调味料(生产日期/批号:2017/9/23),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727g/100g,标准规定为≥1.1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8.巢湖经济开发区今之惠超市经销的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老头辣酱厂生产的牛肉辣酱(生产日期/批号:2018/7/3),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1;红烧刀鱼辣酱(生产日期/批号:2018/7/3),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1。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9.芜湖县湾沚鸠兹饮用纯净水厂生产的鸠兹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17),三氯甲烷检出值为0.031mg/L,标准规定为≤0.02mg/L。承检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10.临泉县百思特纯净水厂生产的今胜昔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76,63,82,59,7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4日
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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