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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天津这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1-02 13:46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糕点、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食品添加剂、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等11大类食品,共计114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糕点、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蜂产品罐头食品添加剂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等11大类食品,共计114批次样品,其中2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天津市滨海新区红德瑞小马食品商行销售的绿豆糕、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王顶堤分公司销售的甘草杏(话化类)均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另外,上述不合格样品中的甘草杏(话化类)还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滨海新区、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8年第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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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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