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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7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涉及菜、蛋、鱼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4-10 14:3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4月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组织抽检的15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通报了7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菜、蛋、鱼等。
   食品伙伴网讯 4月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组织抽检的15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通报了7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菜、蛋、鱼等。
 
  信息显示,4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检出农药残留问题的样品为:开州区彭姐副食门市销售的豇豆检出克百威超标,检出值为0.077mg/kg;南川区彩龙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芹菜检出毒死蜱超标,检出值为0.15mg/kg。
 
  根据《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检出兽药残留问题的样品为:孟繁荣(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正鹤街100号)销售的鲤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检出值为209μg/kg;南川区燕子超市销售的鸡蛋检出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4.1μg/kg。
 
  根据《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规定,恩诺沙星在动物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氟苯尼考在产蛋家禽中禁用。
 
  此外,还有2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分别为重庆市新大兴爱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赵其书(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农贸市场)销售的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还有1批次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川区金世纪广场分公司销售的仔姜,该样品检出铅(以Pb计)超标,检出值为0.24mg/kg。
 
  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规定,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以Pb计)限量值为≤0.1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号)不合格产品信息
 
QQ截图20190410143648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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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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