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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29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7-17 16:40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食品50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9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薯类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食品50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9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规定,个别项目不合格,其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0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肉制品11批次、乳制品11批次、饮料106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罐头1批次、冷冻饮品7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酒类16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3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49批次、豆制品12批次、蜂产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餐饮食品100批次,均为合格样品。食用农产品3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汤原县香兰镇大众粮油商店销售的标称兴旺水果店(供货商)提供的梨(购进日期2019-4-9),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加格达奇区隆和盛超市销售的标称于艳凤(供货商)提供的桔子(购进日期2019-4-10),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勃利县李晨蔬菜摊床销售的标称姜立新(供货商)提供的油豆角(购进日期2019-4-9),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肇东市百财蔬菜水果干调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姜平波(供货商)提供的芹菜(购进日期2019-4-15),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富锦市向阳川镇正龙超市销售的标称永梅蔬菜商店(供货商)提供的菠菜(购进日期2019-4-14),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肇东市晓晶副食品摊床销售的标称王老大菜屋(供货商)提供的辣椒(购进日期2019-4-14),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07月17日
日期: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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