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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7期)2019年 第8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0-18 11:2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5类食品2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非食用物质和其他污染物问题。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5类食品2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非食用物质和其他污染物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非食用物质

  (一)喀什市王家面馆销售的面皮,硼砂(以硼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喀什市香又多凉皮店销售的凉皮,硼砂(以硼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乌鲁木齐市的水磨沟区新民路马三臊子面馆销售的羊肉串,铬(以Cr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乌鲁木齐市的水磨沟区新民路宋军山师傅香辣蟹店销售的烤羊肉,铬(以Cr计)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7日
日期: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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