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祁阳县龙溪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溪庭包装饮用水、标称东安县龙井山泉水厂生产的龙井山泉桶装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广泛分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还有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华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酸豆角、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自制酱菜(酱辣椒)。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常用的防腐剂。《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 g/kg。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
另外还有1批次面包检出菌落总数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标称湖南溢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面包(椰蓉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根据《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糕点、面包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霉菌应符合≤150CFU/g的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岳阳、永州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沙、岳阳、永州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祁阳县龙溪饮用水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潘市镇龙溪村3组 | 祁阳县龙溪饮用水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潘市镇龙溪村3组 | 溪庭包装饮用水 | 16.8升 | / | 2019/7/30 | 铜绿假单胞菌 ‖288,262,92,45,17 CFU/250mL ‖n=5,c=0,m=0 CFU/250mL |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2 | 东安县龙井山泉水厂 | 东安县新圩江镇白米寨村 | 东安县新圩江镇龙井山泉水厂 |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新圩江镇白米塞村5组 | 龙井山泉桶装饮用水 | 17.9升 | / | 2019/8/7 | 铜绿假单胞菌 ‖21,181,0,0,0 CFU/250mL ‖n=5,c=0,m=0 CFU/250mL |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3 | 湖南溢禧食品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县榔梨街道办机场高速辅道南,星湖路北湖南良名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一号厂房401号 | 湖南溢禧食品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县榔梨街道办机场高速辅道南,星湖路北湖南良名阀门机械有限公司一号厂房401号 | 椰蓉面包(椰蓉味) | 120克 | 万月香 | 2019/8/1 | 菌落总数 ‖24000,26000,25000,25000,28000 CFU/g ‖≤n=5,c=2,m=10000,M=100000 CFU/g ;霉菌 ‖840 CFU/g ‖≤150 CFU/g |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4 | / | / | 华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城市广场128号 | 酸豆角 | 散装称重 | / | 2019/7/25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2.32 g/kg ‖≤1.0 g/kg |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5 | / | / | 华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城市广场128号 | 自制酱菜(酱辣椒) | 散装称重 | / | 2019/7/25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1.48 g/kg ‖≤1.0 g/kg |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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