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7期)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1-28 08:33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等3大类食品共173批次样品,发现餐饮食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共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餐饮食品淀粉淀粉制品、糖果制品等3大类食品共173批次样品,发现餐饮食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共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2大类食品共173批次样品。其中,餐饮食品147批次,合格138批次,不合格9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4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2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合格12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珠山区广场南路昌明私房菜馆销售的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万年县老张饭店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吉州区青石街市场销售的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万年县神农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吉州区青石街市场销售的馄饨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永修县涂埠镇新城艳子饭庄销售的,标称焕然一新餐具消毒公司生产的餐饮具(勺、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抚州市振宇万佳购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青云大厦分店销售的,标称上饶新田园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速溶野葛粉(淀粉及淀粉制品),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德安县虾坊饭店销售的,标称鑫宏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生产的餐饮具(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万年县万年生态鱼庄销售的,标称万年县好运来餐具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永修县涂埠镇新城虬津饭庄销售的,标称永修县开平消毒餐具厂生产的餐饮具(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1、标称江西爱进特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葛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本省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环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产品控制和原因排查;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同时下架相关商品等手段控制风险。目前,已对部分相关违法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19年11月6日
日期:2019-11-28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